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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有关领导:
•  主管校领导
•  处长
•  副处长
 
部门设置:
•  教务科
•  教学研究科
•  考试管理科
•  质量监控科
•  教材科
--教务科--
发出日期:2007-5-14

1、负责教学过程的组织与运行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
2、编制教学日历,组织编排课程表,下达本专科(含留学生、插班生、双专业学生、重学学生等)教学任务。
3、编制《选课手册》及相关材料。负责学生选课、重学等工作。
4、对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学生的报名修读资格进行审核,负责第二专业、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5、审核、办理学生免修(听)手续。
6、负责本专科生学籍处理,进行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籍管理和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警告、退学、转专业和转学等)维护,填报学籍统计报表。
7、完成毕业生学历证书照片的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工作。
8、复核学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获得资格,并报学校领导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组织填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辅修证书、第二专业证书。
9、审核和办理毕业证明书及学习证明书。
10、负责学生课外创新学分的审核。
11、负责日常教室调度,进行教师的调(停、补)课的管理。
12、接受和管理校外进修生和旁听生工作。
13、负责收发文的登记、编号、传阅,承办教务方面的公文函件,进行文件、材料、业务档案的整理、分类、统计和管理(归档)工作。处理和接待有关教务、学籍等问题的来信(访)。
14、定期组织教务员学习和交流教务工作经验。
15、协助教学质量监控科核查教学差错、教学事故。
16、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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