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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有关领导:
•  主管校领导
•  处长
•  副处长
 
部门设置:
•  教务科
•  教学研究科
•  考试管理科
•  质量监控科
•  教材科
--教学研究科--
发出日期:2007-5-14

1、协助处长并会同其它科室制(修)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编制校历,组织院系制(修)订本专科专业(含辅修、第二专业等)教学计划,组织编印《教学一览》。
3、组织院(系)制(修)订各类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负责全校课程信息库的设置、维护工作。
4、参与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
5、审核、调整每学期教学安排。负责全校教学计划库的设置、更新与维护。
6、组织新专业的申报和已设专业的调整改革工作,组织申报各级名牌专业。
7、组织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比。
8、组织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
9、组织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含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申报,并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10、开展教学调研,掌握国内外教学改革动态,提出我校教学改革的建议,组织与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交流。
11、组织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12、掌握全校本专科教学动态,参与组织编印《教学信息》。
13、参与组织教学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14、负责接待校内外来访人员。
15、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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