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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有关领导:
•  主管校领导
•  处长
•  副处长
 
部门设置:
•  教务科
•  教学研究科
•  考试管理科
•  质量监控科
•  教材科
--质量监控科--
发出日期:2007-5-14

1、处理教务处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全处设备、家具的管理(建卡)工作,管理教务处印章。
2、负责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修)订与完善,组织编印《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3、制定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教学管理经费的预算。
4、组织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包括每学期开学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会同教务科进行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规范各类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组织相关教学检查。督促做好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材料的收集、分析和归档工作。规范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的管理。
6、负责协调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及培训工作。
7、组织学生评教工作,并对评教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和反馈。
8、做好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与管理,掌握全校本专科教学动态,组织编印《教学信息》。
9、负责教学督导组的联系工作。组织教学督导员和教学信息员开展教学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和反馈等管理工作。
10、管理与建设教务处网页,负责有关信息发布、网页内容更新。
11、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配合人事处完成专任教师的定编工作。
12、参与组织专业建设、评估、检查和验收
13、参与各级精品课程建设、评选、申报和验收等组织工作。
14、参与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交流活动。
15、参与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
16、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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