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采购管理科设备管理科
实验室管理科职责
实验室管理科在设备管理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草拟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
    实验运行费的计划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2、 负责起草或修改实验室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
3、 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仪器设备自行研制项目的审核、组织论证、项目管理和验收。
4、 负责实验室的设置、更名、改建、调整、合并和撤销的管理。
5、 负责实验室用房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6、 负责首次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与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审核、组织论证、验收和管
    理工作。
7、 负责组织对实验室检查、评比和评优及实验室工作评估考核工作。
8、 负责实验室和重点建设项目绩效的评价与管理。
9、 负责学校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精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论证工作。
11、负责实验技术项目的审核、组织论证、项目管理、成果鉴定和评奖工作。
12、负责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13、会同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消防、危险废弃物处理工作。
14、协同人事处做好实验人员的定编定岗、调整、培训、考核、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5、负责实验室维持费的分配、低值易耗材料的验收管理工作。
16、负责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的营养保健费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审核工作。
17、负责实验室数据库(包括教学实验项目、实验室任务和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等管理工
    作。
18、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