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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创新创业教学

发布者:龙学敏时间:2022-07-10来源:创新创业学院编辑:龙学敏审核:龙学敏浏览:

理论教学\通识教育课\必修


《创新创业教育》,2学分,32学时。


第一阶段,创新创业基础教育,共16学时。

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各学院辅导员、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政学院相关教师形成教学团队,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创新创业教育基础知识教学;


第二阶段,创新创业专业教育,共16学时。

各学院组织专业教师结合专业教学开展创新创业专业教育,介绍产业发展新动态、新技术和科研新成果,也可以邀请社会成功人士、优秀校友举办创业讲座


实践教学\通识实践与创新训练\必修

专业创新创业综合训练,3学分


科研学分:科研获奖、项目、论文、著作、专利

技能学分:学科竞赛、文体比赛、技能考试(英语计算机)

实践学分:社会实践、社团科技学术志愿者活动

创业学分: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创业竞赛


可与文体艺术综合素质实践学分互通2学分

24学院 83个专业 3.8 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