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广东海洋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广东海洋大学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校区已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阳江校区发展性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预算编制申报工作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内容
校区年度经费预算分为人员经费预算、维持性经费预算、运转性经费预算和发展性专项项目预算,各单位(部门)应在统筹考虑校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基础上,编制经费预算。因漏报产生的硬缺口,在本单位年度预算资金中自行统筹解决。
(一)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预算由组织人事部编报。2023年度预算仍然要将优化支出结构作为工作重点,合理控制支出中人员经费比例。
(二)维持性经费
维持性经费预算主要为正常经费,各单位(部门)应根据2022年9月30日在职教职工人数填报。
(三)运转性经费
运转性经费主要是指维持各单位(部门)履行职能经常性事务的支出,不纳入项目库专项建设内容。运转性专项经费预算由各单位(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申报项目及预算金额,不需要按照以往年度计算公式进行申报。对2023年新增运转性经费项目,须经过充分的研究认证,明确设立依据、具体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及进度等,支出实行零基预算并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凡缺乏依据、申报内容和程序不完整、未实行零基预算的项目,将不予安排。
(四)发展性专项项目
由各归口职能部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阳江校区发展性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进行申报。
二、编报要求
2023年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确保平衡,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厉行节约、提质增效,强化统筹、零基安排”的原则;体现“保民生、稳运转,提质量、突特色,补短板、促协调”的思路,预算编报不留资金需求的硬缺口。
(一)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严控新增支出,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经费预算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优先保障教学改革、专业与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等环节经费投入,突出办学特色与导向。
各单位(部门)要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真正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勤俭办事,严控一般性支出。
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报“三公”经费预算,对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坚决予以取消。
(二)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各单位(部门)在申报项目预算时,要做实绩效目标编报,绩效目标设立应与校区事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确保资金投入和绩效产出结果相匹配、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
三、时间要求
1.2022年9月30日前,各单位(部门)按要求填报材料(详见附件),其中,维持性经费及运转性经费在附件1填报,纸质材料需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分管校区领导签批后报送资产财务部(海纳楼110室),电子文档报送邮箱:panbo@gdou.edu.cn,邮件主题用“单位(部门)名称+2023年预算”标示,联系电话:18148880789。
2.按校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阳江校区发展性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9月30日前,归口职能部门、职能单位对拟纳入2023年预算支持的发展性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立项附件材料报送至资产财务部(海纳楼11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上述邮箱,邮件主题用“单位(部门)名称+2023年发展性专项项目汇总”标示。
3.资产财务部于2022年11月10日前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经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编制2023年预算草案。预算草案在校区管委会、党委会审议后,经过学校预算和投资委员会、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2022年12月30日预下达。经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及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通过后,正式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