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求,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资产财务部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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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做好阳江校区2023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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