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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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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冯浩轩   时间:2026-01-06   来源:校资产    编辑:冯浩轩    审核:校资产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部分实验室正常运转和实验室安全,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院(中心)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结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的要求,各学院(中心)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全覆盖的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中心)需对各个实验室进行清扫,试剂、药品入柜入库并做好分类和登记,保持实验室内干净整洁。

(二)假期期间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严格落实“四防四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并张贴封条,实行封闭管理,确保水、电、气、门窗等设施关闭到位。

(三)危险化学品需分类存放,管制类试剂要严格执行“两双”管理,使用后及时入柜上锁;特种设备如气瓶等应固定或存放于气瓶柜并关闭阀门,不使用时断电;实验废弃物须分类收集、标识清晰、妥善存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倾倒;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要求,菌(毒)种须保存在带锁的冰箱或柜子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规范实验室开放管理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学院(中心)承担开放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实验室安全;要求寒假实验学生明确安全责任和注意事项,规范实验操作,做好安全防护。

寒假期间,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如确实需要在假期期间使用实验室的,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签署《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使用承诺书》(附件1),经实验室管理责任人、实验指导老师等同意,所在学院(中心)领导审批,报资产设备管理部备案(附件2)。未经学院(中心)审批同意并报资产设备管理部备案,擅自开放的实验室,将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校资产〔2021〕22号)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责任。

假期开放实验室需强化过程管理,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操作、冒险作业、无人值守、无关人员进入及从事饮食等无关活动;过夜实验须经学院审批,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等)需指导教师全程在场。

四、落实开放实验室值班值守

各学院(中心)要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的职责,根据本学院(中心)的实际情况,安排实验室人员轮流值班(附件3),加强对开放实验室的值班巡查和监管,做好值班巡查登记工作;实验室负责人、紧急联系人假期期间要求保持通讯畅通。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于1月10日前,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使用承诺书》(附件1)、《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申报表》(附件2)、《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安排表》(附件3)纸质版报资产设备管理部实验室安全技术科(行政楼502室),电子文本发至实验室安全技术科邮箱:zccaqjsk@gdou.edu.cn。联系人:叶一苇;联系电话:8218316。


附件:1.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使用承诺书

     2.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申报表

     3.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安排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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