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学校在湖光校区广学楼多功能厅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广东海洋大学章程(核准稿)》。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共183人。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杨洲、潘新祥、曹俊明、叶春海、彭权群、林晓敏、刘东超、高秀梅、谭北平、宁凌、邓逢光、林宇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学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林晓敏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学校章程委员会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尹喜作的《广东海洋大学章程(核准稿)》修改说明。
会议认为,《广东海洋大学章程(核准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充分吸纳了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相关要求,突出了学校公益性的办学性质,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思路;对学校办学体制机制、治理体系等重要内容阐述简练、清晰,体现了依法治校的精神。
会议认为,《广东海洋大学章程(核准稿)》既继承了传统,保留了原《广东海洋大学章程》的核心部分,又与时俱进,增添了体现时代要求的新内容,符合学校实际,为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广东海洋大学章程(核准稿)》,并要求按照相关程序报送省教育厅核准后付诸实施。
学校党委书记杨洲在讲话中就深刻把握学校章程修订的时代背景、深刻领悟修订完善的重大意义和深入推进学校章程贯彻实施谈了指导意见。他指出,学校章程体现了办学治校的价值取向,彰显了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反映了民主决策的治校方略。学校章程建设,是关乎学校未来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杨洲强调,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贯穿在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加大章程的学习宣传力度,统筹发挥好章程的治理要素与治理功能,增强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治思维,以章程修订和实施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学校党委书记杨洲讲话

学校办公室主任尹喜作《章程(核准稿)》修订说明

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曾庆新做增补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大会表决通过《广东海洋大学章程(核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