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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暨工作会议

时间:2019-06-25

编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黄家康

审核: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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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副校长高秀梅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暨工作会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负责人,以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张界新就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科长杨少闻通报了5月份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科技处副处长徐峰通报了科研实验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保卫处副处长杨春杰通报了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并对开展好《广东海洋大学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作了介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副处长官源清就实验室及安全设施的维修情况作了说明。会议也就如何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与各实验室安全责任单位签订了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责任书。

高秀梅代表学校感谢大家为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所付出的努力,希望大家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实验室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高秀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学校实验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保障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实践、技术开发、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二是贯彻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实行长久性、常态化管理,确保“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三是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文件精神,落实“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所有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建立健全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狠抓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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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编:翁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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