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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学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会精神

时间:2019-06-27

编辑:宣传部

作者:张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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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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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副校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刘东超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会精神,部署我校对接湛江市生态园林城市规划及推进生态园林校园建设事宜。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处长陈阳轩,后勤集团总经理龙俊、副总经理林庆浩,农学院院长陈进军、园林专业负责人夏春华、宣传部副部长张艳梅参加会议。

刘东超在会上传达了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会精神并提出五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按照会议部署,立即成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后勤处、基建处负责拟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审定;二是后勤处、基建处负责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列出任务清单,分工负责,抓好落实;三是农学院要加强统筹、科学谋划,组织相关科研团队主动对接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规划,争取有所作为;四是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和农学院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研讨,集思广益,按照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思路和标准,充分发挥学校园林专家的作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园林校园建设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推进校园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宣传部门要及时对创建过程和创建活动进行报道,营造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和生态文明校园的浓厚氛围。

与会人员围绕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园林校园、建设最美校园展开深入交流,表示要将对接湛江市生态园林城市规划及推进生态园林校园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精心谋划、同步推进。同时就生态园林校园建设达成共识,认为应坚持科学创建和统筹规划、理性思维和错位发展原则,坚持人文内涵与自然风光相统一,大学文化与海洋特色相统一,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理念,紧密结合本地生态实际,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

召开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会议_副本.jpg




(新闻主编:张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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