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财务专项检查小组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对我校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以及2013-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等情况。
12月2日下午,财务专项检查小组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反馈会。校长叶春海、副校长刘东超、财务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财务专项检查小组对此次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我校内部控制管理不够完善、责任追究不严格、预算执行率不高和人员经费比例过大等问题进行了反馈。
刘东超感谢财务专项检查小组提出的宝贵意见,要求财务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落实检查问责制度。叶春海指出,财务专项检查小组的 “把脉与诊断”很及时,查出的问题精准到位,对改进学校的财经管理工作很有帮助,要求财务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并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要立行立改,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要完善相关制度,填补制度空白,消除制度盲区。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财经工作,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经管理水平。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