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校园快讯

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时间:2011-01-06

编辑:

作者:赵子雄

审核:

来源:<a href="http://www1.gdou.edu.

浏览次数:

\
\

12月31日下午,理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共中央颁布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院党政班子、各系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学院办公室主任共16人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党委书记陈上福主持。

陈上福首先强调了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贯彻新《条例》的重要性。他指出新《条例》是指导高校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的又一成果,符合当前的实际,体现了党在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又一典型例子。要求学院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学习,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最后,陈上福从组织制度、组织设置、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管干部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对新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院长李思东在发言中认为新《条例》更好地适应了新形势的需要,加强了党对高校的领导,强调党政领导齐抓共管,携手共进的重要性,并结合我院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谈了个人体会。他认为学院很好地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是决策学院各项工作的有效方法。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坚决执行,要努力做好分管工作,才能更好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副书记邓伟就学生党建目前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有关措施。与会人员还结合目前学院“十二五”规划内容、机遇与挑战、以及如何提高教职工积极性和管理服务质量等话题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致认为此次学习很及时,为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统一了思想,为有效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院新闻主编:孙前)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2383333(党政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

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0759-2383153,邮箱:cjgzbgs@gdou.edu.cn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粤ICP备06058882号

粤公网安备 44081102000020号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旧版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