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下午,理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共中央颁布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院党政班子、各系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学院办公室主任共16人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党委书记陈上福主持。
陈上福首先强调了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贯彻新《条例》的重要性。他指出新《条例》是指导高校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的又一成果,符合当前的实际,体现了党在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又一典型例子。要求学院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学习,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最后,陈上福从组织制度、组织设置、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管干部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对新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院长李思东在发言中认为新《条例》更好地适应了新形势的需要,加强了党对高校的领导,强调党政领导齐抓共管,携手共进的重要性,并结合我院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谈了个人体会。他认为学院很好地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是决策学院各项工作的有效方法。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坚决执行,要努力做好分管工作,才能更好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副书记邓伟就学生党建目前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有关措施。与会人员还结合目前学院“十二五”规划内容、机遇与挑战、以及如何提高教职工积极性和管理服务质量等话题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致认为此次学习很及时,为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统一了思想,为有效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院新闻主编:孙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