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生态补偿条例》起草调研工作,国家发改委依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安排,组织多部委联合进行了立法调研活动。我校法学院王建廷副院长,受邀请参加了6月30日~7月2日在惠州及深圳的“《生态补偿条例》海洋生态补偿问题”的广东调研组活动。调研组分别对中海油壳牌石化珊瑚迁移保护项目、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亚湾水产资源保护区、惠东海龟国家自然保护区等进行了海洋生态补偿问题的立法调研。
6号下午 “海洋渔业法研究团队” 召开会议,王建廷副院长向海洋法团队成员汇报了广东组的调研情况,希望大家加强对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的研究;还总结了“首届广东海洋论坛”所反映的十六项研究主题,要求大家开展相关研究,进一步推动我们的法律研究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强化服务功能。会议还组织成员对《海洋动植物种生态安全审批指南》和《广东省海洋事故与海洋渔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讨论。
与调研组专家北京大学汪劲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常纪文教授在一起
(学院新闻主编:孙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