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学校发布《关于做好2009学年开学及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校〔2009〕27号)。根据通知精神,学校成立防控甲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师生员工返校后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新生体检及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清洁及大型活动的健康管理工作等做了周密部署,并制定疫情处置措施。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有序,措施落实;建立健全疫情监测报告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治知识,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做好2009学年开学及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
校〔2009〕27号
各单位、部门: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近日指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传播速度之快几乎前所未有,它只需6周时间,就能传播到其他病毒6个月才能传播到的范围。目前全球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人数惊人,在一些人口稠密的国家,估计有30%的人口面临被传染的危险。在所有死亡病例中,40%的患者比较年轻,且此前身体健康,他们都在感染了流感病毒后的5天到7天内死于肺炎,这一情况令人担忧。新学期开学后,我校两万多师生从祖国的四面八方经车途劳顿后汇集于校园,存在着爆发甲型H1N1流感的危险。因此,为了科学、有序严格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学校内发生和蔓延,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教学、科研、军训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和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学校2009学年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和广东省学校及幼托机构2009学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明电〔2009〕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9学年开学及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2009学年开学及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何真
副组长:容景春 陈泽球、刘野光
成 员:向献兵、卢仕严、卢俊、蔡郁、尹喜、詹保、温一星、胡思平、黄观应、卢等文、段帮清、刘元清、李彩霞、覃艳华,各学院党政一把手以及其他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报告人:刘野光、向献兵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要求,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单位、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指导学校学生工作系统加强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根据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对学校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汇报学校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生的情况。
二、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有序,措施落实;建立健全疫情监测报告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治知识,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三、防控工作部署
(一)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后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各单位(部门)要在师生员工返校后向他们传达甲型H1N1流感疫情现状及相关防控工作文件,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病知识,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各学院领导、政治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在新学期伊始,务须深入学生班、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健康情况。如发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咽痛、咳嗽等)或被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应及时送其就诊和报告校医院保健科,(2383596)。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幼儿园教师要在学生返校后向家长了解学生一周前外出活动情况及健康状况,并进行登记管理。坚持每日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随访或家访,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病知识。责任单位:幼儿园
3、执行晨检制度(测体温和询问有无发热、咽痛、咳嗽等),如有异常应记录、报告和督促就医,严禁师生带病上课或参加学校集体各类活动。体温表或体温仪的购买、晨检操作由各学院、幼儿园实施。责任单位:各学院、幼儿园
(二)做好新生体检及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新生入校体检增加测体温项目,由校医院负责并采购体温测量仪。如新生有出现流感样症状者(发热、咽痛、咳嗽等),暂时不得参加军训活动,待症状完全消失3天后方可参加。责任单位:各学院、校医院
2、军训团要高度重视军训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在高温日照下进行训练,在保证完成军训任务的前提下,适当调整体能训练强度和训练时间,防止因疲劳导致学生免疫力下降引发疾病。对军训教官、学生开展健康登记,如有出现流感样症状者(发热、咽痛、咳嗽等)应及时报告校医院保健科。责任单位:武装部、校医院
3、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确保参加军训学生的营养供应、饮食饮水安全。责任单位:武装部、饮食服务中心、校医院
4、进行军训活动时,必须准备5个以上的单间作为医学观察室,以备在发现散发流感样个案病例时使用。校医院应确保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体温计和消毒用品(如外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漂白粉等)。责任单位:校医院
(三)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及大型活动的健康管理工作
1、加强校园公共用品和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图书馆、教室、宿舍、食堂、交通车、办公室等场所要保持清洁和通风。公共场所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责任单位: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2、学校内举办大型的聚会活动应遵循“非不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聚会活动,如必须举办的,应尽量在室外或通风良好的室内场所。 责任单位:举办活动的单位(部门)
四、疫情处置措施
(一)在一周内,如同一个班发现多例(5例或5例以上)发热、咽痛、咳嗽等流感症状或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时,应立即报告湛江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广东省教育厅,同时向有关校领导报告。责任单位:校医院、校长办公室
(二)如在监测中发现流感样病例,应及时报告校医院保健科并督促其就医。如果出现散发甲型H1N1流感病例,在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健康监测。原则上不建议患者所在的班级停课,但应停止该班的各项集体活动。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如出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在一周内,同一个班发现5例或5例以上),学校将对病例集中的班级进行停课7天的处理,其他班级和年级开展健康监测,停止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校医院应及时评估疫情进一步发生暴发的风险,随时调整和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责任单位:校医院、各学院
(四)校医院医生在接诊病人时,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对有流感样症状(发热、咽痛、咳嗽等)的病人,校医院保健科要每天进行追踪、调查、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责任单位:校医院
(五)如有师生员工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学校将提供一切相关免费服务:校医院提供医疗服务、隔离场所及消毒工作;保卫处提供24小时守卫服务;饮食中心提供送餐服务;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相关生活设施服务(如水电,空调电视安装,床上用品等)。责任单位:校医院、保卫处、饮食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
2、广东省各级学校2009学年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
3、广东省学校及幼托机构2009学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疫情入侵多个省份 全国多所学校甲流集中暴发

个人预防甲流主要措施:
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
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
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
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在流感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
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也可减少感染的机会或减轻流感症状。
流感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