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校园快讯

学校出台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08-08-09

编辑:

作者:匿名

审核: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为适应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做好校内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教育部颁发的有关规定,学校最近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校人事〔2008〕24号)。

《办法》规定对未能聘用上岗的人员、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拒聘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和自动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以及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待聘人员列入待聘人员。(卢仕严报道 宣传部2008年8月8日编发)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2383333(党政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

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0759-2383153,邮箱:cjgzbgs@gdou.edu.cn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粤ICP备06058882号

粤公网安备 44081102000020号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旧版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