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现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今天下午上课的师生须于14时25分准时到达教室,14时28分集体默哀,由上课老师负责主持,老师不在则由班长负责主持。各学院办公室负责通知上课老师,学生处组织有关人员通知学生。
二、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学院办公室)走到办公室门前阳台上集体默哀。
三、没有上课的学生在宿舍阳台上默哀,不在宿舍的学生则就地默哀。
四、学校其他人员就地默哀。
五、学校行进中的车辆和船舶公司两艘船按要求鸣笛志哀。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