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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快讯

学校召开“学生宿舍公共照明供电及节能改造”专题会

时间:20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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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思平、麦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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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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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上午,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陈泽球副校长主持召开“学生宿舍公共照明供电及节能改造”专题会。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综合服务中心、宿管中心及海滨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综合服务中心水电技术人员就学生宿舍公共照明(公共走廊、楼梯)应急供电及节能改造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及论述:

1.在保证原照度前提下,将学生宿舍25瓦白炽灯更换为5瓦节能灯,既节电,且节能灯使用寿命长,是可行的。如更换公共走廊2000多盏灯,投入资金仅1.8万元,每年可节电约18万度。

2.晚上外线路停电而启用备用发电机时,因发电机容量有限,无法向学生宿舍供电。如适当改造原供电线路,实施学生宿舍公共照明(公共走廊、楼梯)应急供电,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需要宿管中心及同学们的密切配合与支持(详见“学生宿舍公共照明应急供电管理规程”)。

陈副校长作总结发言指出:对学生宿舍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不但为学校节约一笔可观的资金,亦符合当前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更体现我校“节约型办学”的管理理念;实施学生宿舍公共照明(公共走廊、楼梯)应急供电,体现了人性化管理,更体现后勤“以教学和学生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该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宿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实施。

附:学生宿舍公共照明应急供电管理规程

因主校区地处市效,外线路停电较多,而备用发电机容量有限,只可对学生宿舍公共照明(公共走廊、楼梯)供电。为了确保发电机平稳运行,特制订如下管理规程,希有关部门、操作人员共同遵守:

1.遇晚上外线路停电而启用备用发电机时,水电服务部及时将应急供电信息告知宿管中心。

2.宿管中心接应急供电信息后,分别将各宿舍大院配电房总闸拉下,转换为公共照明(公共走廊、楼梯)供电。确认全部开关分断、转换后,将信息反馈给水电服务部。

3.水电服务部接到可供电信息后,尽快向各学生宿舍大院公共照明(公共走廊、楼梯)供电。

4.应急供电期间,宿管中心要加强管理,严禁私自接驳公共照明线路用电。

5.外线路恢复供电后,水电服务部通知宿管中心恢复正常供电。

水电服务部 200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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