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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快讯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就业指导》课教师进行试讲

时间: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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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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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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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领导对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确保今年我校就业指导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指导课纳入正常的教学轨道。

6月1日,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在三楼多媒体(2)室组织全校报名授课的《就业指导》课教师进行了一次试讲。经过认真组织考评,初步确定23位老师为《就业指导》课任课教师。考评小组由文学院书记叶宇、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懿等组成。

6月2日,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三楼多媒体(1)室召开了一个自由选题会,在尊重各教学老师意愿的前提下,将任课老师分为了7个具体的教学课题小组,并在每一个小组设一名组长。

今后,各小组在组长带领下展开就业指导各个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使我校的就业指导工作逐步走上职业化、正规化、专家化的道路,为我校学生解除就业盲点,拓宽就业思路,实现成功就业、满意就业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就业指导》课内容分为七大部: 第一部分: 职业生涯规划(4学时,第一学期);第二部分:职业了解与就业环境(2学时,第三学期);第三部分:职业选择与就业准备(2学时,第三学期);第四部分:求职途径及准备(2学时,第五学期);第五部分:求职程序与技巧(2学时,第五学期);第六部分:就业权益与维护(4学时,第七学期);第七部分:角色转换与创业(2学时,第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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