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校园快讯

我校新增四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图)

时间:2006-05-31

编辑:

作者:秦红明、罗智勇

审核: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
茂名中院代表与我校代表在揭牌仪式后合影留念
\
欣利公司董事长与郭荣发院长签订合作协议书

根据中共广东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近日分别与四会市欣利猪苗繁育有限公司、农标普瑞纳(佛山)饲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镇畜牧兽医站、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书,成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5月23日至27日,农学院郭荣发院长、何以元书记率领相关教学系的领导前往四会市欣利猪苗繁育有限公司、农标普瑞纳(佛山)饲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镇畜牧兽医站三地参加签约挂牌仪式。在四会市,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签约挂牌仪式得到四会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亲率市农业局、农办、市辖各镇区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挂牌仪式,并在仪式上致辞,高度评价了我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并表示大力支持我校在该市开展各种教学科研活动,加强与我校合作,发展当地的农业经济。四会市委潘玉荣副书记亲自为我校校外教学实训基地揭牌。

5月25日,校党委潘泰副书记的带领法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办和院办主任等,驱车来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建立实习基地进行磋商和交流。

在座谈会上,潘泰代表学校向茂名中院表达了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意向。法学院院长栗克元教授、学院党委李智华书记、副院长陈伟斌、刘正球分别作了发言。

栗克元提出:法学院作为粤西目前最大的法学院,在教学科研和社会化服务方面要跨出湛江,挂点粤西各地市法院;凭借法学院掌握理论研究见长和法院实务经验丰富的互补优势,共同做好理论研究和办案工作;法学院学生动手能力强,可以从实务上给予法官做助手,协助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整理卷宗。

茂名中院谭掌泉院长非常肯定学院和法院的合作,他表示在建立实习基地后,茂名中院将实行法官助理制度,一个学生跟一名法官进行实务实习。

会后,潘泰和谭掌泉共同为“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揭牌。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2383333(党政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

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0759-2383153,邮箱:cjgzbgs@gdou.edu.cn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粤ICP备06058882号

粤公网安备 44081102000020号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旧版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