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商业服务中心部分铺面进行校内公开招租。欢迎本校教职工家属(含配偶、子女)或校外经营户参加竞租。
一、招租项目内容:
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商业中心一楼20、21号(20―21号铺面共96.6m2)及二楼30、34[2]号铺面(30号铺面37.05 m2;34[2]号铺面28.15 m2)。
1、报名地点: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后勤服务中心商业服务部(地址:商业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2006年 4月24日~ 5月14日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先生(手机13822580198)
林先生(手机13790968361)
联系电话:2383582
4、投标方式:采取以单间铺面为招租单位方式,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废标(最低限价见本公告第二部分)。
5、投标地点: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主校楼行政楼一楼)
6、投标时间:2006年5月15日上午10点
二、招租要求
1、招租对象:本校教职工家属(含配偶及子女)或校外经营户。
2、经营范围:日用品、文具、体育用品、电脑销售及电器维修、仪器维修、美容美发等(严禁经营娱乐、网吧、色情及饮食等项目)。
3、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报价必须以信封密封,投标人须在封口处签名,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报价要求:(1)身份证复印件;(2)经营项目申报表;(3)投标报价表。一楼20-21号铺面整体承租,租金最低限价为每平方米50元/月;二楼30、34(2)号铺面,租金最低限价为每平方米40元/月。投标报价均按每平方米5元/月作为一档竞投。
5、投标书要求:投标书须写清经营项目、标底及所投铺面,字迹必须清晰、整齐,不得涂改,如有修正必须加盖私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并签署竞标人员登记表。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所报经营项目获同意后,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以现金交纳(用信封装妥),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方将予以拒绝;不中标者开标后退还,中标者则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三、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投标人(经营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如投标人本人不能依时到场,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原则:同一铺面租金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3、如同一铺面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报价,则以原曾在学校承租过铺面,并且履约情况好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结果当场宣布,并向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发放 “中标通知书”。
5、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中标的原因不负责解释。
四、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投标截止日期起,在15个日历日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业主可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3、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按照标书要求办理签署租赁合同等有关手续,逾期不办,作违约处理。
4、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违约不办理签署租赁合同等有关手续,则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署租赁合同等有关手续。依次类推。
五、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并缴交了合同规定的租金后,租赁合同始生效。
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交租金或拒签合同,则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投标有效期满后10个日历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作合同保证金。
六、其它说明
如果报名人达不到三家,由招标小组与报名人以谈判的方式进行招租。
七、合同说明
1、合同期限: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可以优先续租。
2、装修期:15天。
3、合同保证金:每间1万元。
4、交租方式:按年预交租金(每年2、8月份不收租金)。
5、水电费收费:水电费按湛江市商业用水、商业用电的收费标准,由甲方代收,抄表到户,并加收10%作为线路损耗。如果湛江市水电收费标准调准,也随之进行调整。
6、停租、转租: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本标的转租给第三者;未到期停租的,根据合同规定,视为违约。
7、装修及改造:原则上业主不干涉承租人的内部装修,但总体装修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事先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装修涉及到的消防安全等有关手续及施工,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给适当的协助。
8、合同终止:合同期届满后合同终止,期满后可以续租,但要提前三个月告知业主,并续签合同。不再续租的,承租人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费用自行承担。
9、违约处理:根据合同条款和《合同法》对违约进行处理。
八、退出处理
1、自动放弃投标或标书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条件的投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未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时,报名人可以与甲方协议租赁事宜,也可以要求退出投标程序,退出投标程序的,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九、招租公告解释及其它
1、本招租公告由租赁招标小组负责解释。
2、本招租公告是签订合同依据,在签订合同后一切以合同为准,且不得以本招标文件对抗合同履行。
广东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200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