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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快讯

法学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合作意向(图)

时间:200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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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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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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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下午,校党委副书记潘泰率法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该院领导班子就开展科研合作交流事宜进行磋商并达成了初步意向。

通过磋商和座谈,双方同意发挥各自在理论研究或实务操作方面的优势,共建科(研)教(学)平台。主要合作内容为:在市两级法院系统内建立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市法院系统优先录用法学院毕业生;共建广东省法官培训粤西基地;共同申报省部级科研课题等。

苏一凡书记为此于当日下午会见了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并于次日上午与潘泰副书记在法学院召集学院党政一班人开会,就与中院开展合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两位领导还就学院的人才引进、学科建设、教育质量、制度建设、机构设置等重要问题作了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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