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教育部有关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4月18日,学校在湖光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副校长刘东超主持会议,各学院、实验中心分管领导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杨原志就学校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并对2023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就我校实验室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以及专项经费使用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刘东超强调,实验室安全稳定是学校教学科研正常运转的保障,事关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要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并提出三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规范》和《项目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积极组织学习《规范》和《项目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二是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规范》和《项目表》的各项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会同科技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结合学校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标对表,逐条开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全力抓好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推进实现实验室安全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三是扎实抓好整改,确保《规范》和《项目表》的有效实施。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会后,刘东超带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人员随机抽查了化学与环境学院和滨海农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实地查看了化学与环境学院通风系统安装进展情况和滨海农业学院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房管理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