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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快讯

我校立法基地成员分赴湛江各市县宣讲《信访条例》

时间:2014-05-23

编辑:肖晓哲

作者:李锦辉 审核:肖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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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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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全国第一部地方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经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普及和宣传该条例。我校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承担了湛江市5县区宣讲任务。521日和22日,我校立法基地成员陈伟斌、张显伟、胡余旺、王春、刘正球、李锦辉、张补联,兵分三路赴廉江、徐闻、吴川、雷州、遂溪五县市进行了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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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编: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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