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司法鉴定所获颁《司法鉴定许可证》,核定业务范围为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获批的鉴定事项具体包括四类:污染环境行为致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污染环境行为致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污染致海洋植物损害鉴定、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污染致海洋动物损害鉴定。
鉴定所依托学校分析测试中心,可围绕上述鉴定事项开展污染损害识别、损害程度判定、因果关系分析、损失量化评估及生态修复方案技术论证等工作,为海洋环境行政执法、生态损害赔偿和环境诉讼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与技术支持,助力补齐粤西地区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能力短板。
此次取得司法鉴定资质,是学校持续推进资质建设、拓展专业服务能力的新进展。此前,中心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乙级测绘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中,CMA检测能力涵盖物理海洋、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生态、海洋地质、海洋物理及其他六大类,共184项环境要素;乙级测绘资质涵盖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大专业类别。相关资质与认证为学校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测绘、红树林调查和生态修复等工作提供了专业保障,也为全校教师开展相关科研项目提供资质与技术支持。
下一步,鉴定所将严格遵守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独立、公正、诚信的执业准则,持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鉴定技术能力,发挥学校海洋专业特色优势,为广东省近岸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岸带综合治理提供司法鉴定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