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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11-06

编辑:

作者:周斌

审核:

来源: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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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发展对象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学校党校定于2019年11月中下旬(学校党校集中上课时间:16-17日)举办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由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并已按规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同时列入所属党组织2019年下半年或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的拟发展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培训方式

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采取专题讲座、观看视频讲座(纪录片)、分组学习讨论、个人自学、实践教育等方式相结合。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内容。(详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 未及时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对象将一律不予参训,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25个步骤及时录入党员发展对象信息。

2. 各学院分党校要指定专人作为培训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学院学员参加专题讲座、观看视频讲座、讨论交流、个人自学、实践教育、结业考试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 学员须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切实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4. 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纪律规定》,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申请,经所在学院指导老师审核、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批准后,报学校党校办公室备案。无故旷课1次或请假2次(含2次)以上者,取消学习资格。(详见附件2)

5. 培训过程中,各学员须结合授课内容,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学习心得,于培训结束前上交各学院分党校。

6. 培训结束后各学员须按时参加学校党校统一安排的理论知识考试。

7. 根据《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综合考核办法》,学员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心得体会成绩(占20%)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50%)三部分组成。(详见附件3)

8. 11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到行政楼514B室签领《入党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材料。

9. 材料报送要求:

⑴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含附件4、6、7、8四份表格,其中附件6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工须分类填报;

⑵ 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对象(本科生、研究生)相应的条件审核培训班学员的参训资格。

⑶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截止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11月12日)。

⑷ 将所需报送材料按要求填写打印盖章,其中附件6、附件8需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确认。

报名材料请于11月12日中午12点前提交,纸质材料送行政楼51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doudx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周 斌

联系电话:2383318,13828259844

电子邮箱:gdoudxb@163.com

附件:

1.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内容.doc

2.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纪律规定.doc

3.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综合考核办法.doc

4.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分组安排(样式).doc

5.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假条.doc

6.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表(本科生、研究生、教工分类填写).doc

7.党校第41期本科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资格核查表.xls

8.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一览表.doc

9.党校第4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xls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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