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2020年度勤工助学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给学生提供实践和学习锻炼的机会。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的相关通知要求,依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校学生〔2018〕60号)(以下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征集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具体如下:
一、设岗原则
校内勤工助学设置发展型、管理型、劳动型三类岗位,旨在帮助学生在克服自身经济困难的同时,提升自身实践技能,更好地实现自身长远发展。发展型岗位主要指参与科研任务、协助指导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等;管理型岗位主要协助承担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工作;劳动型主要承担学校公共服务工作。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将从今年起逐年减少劳动型岗位,逐步实现劳动型向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的转型。
设岗单位(用人单位)一般为目前编制不足且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部门,或者安排的工作与学生专业发展相符,有一定的科研、技术含量,能够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承接科研项目的团队,可以独立申报。
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按支出来源不同分A类和B类岗位。A类岗位酬金由学校奖助学经费开支,B类岗位酬金由用工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校内营利性单位原则上仅设置B类岗位。本学年勤工助学A类岗位预设700个,其中发展型岗位100个,管理型岗位250个,劳动型岗位350个,B类岗位数量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二、酬金发放
A类岗位酬金原则上每小时为10元,每月酬金为不超过400元(政府政策性调整除外),按月发放,具体参见《实施办法》。B类岗位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A类岗位的1.5倍,上不封顶。
三、工作时间
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本学年换岗及上岗预计10月底至11月初完成。
四、需求情况报送
需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见附件),明确设岗数,指定管理人(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管理、考勤),要求将详细的工作描述以及岗位职责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9年10月15日前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号楼109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设岗需求,报领导审批。
学生招聘具体流程和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志,电话:2383293。
附件:
广东海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doc
学生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