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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海洋大学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5-16
编辑:
作者:纪委办监察处
审核:
来源:纪委办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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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规范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办法》《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纪委办公室起草了《广东海洋大学问责工作实施办法》,现面向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公开征求意见。请于5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纸质版(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到行政楼401室,电子版发至gdoujwb@163.com,联系电话:2383145。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纪委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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