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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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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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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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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粤文明委〔2019〕2号)(附件1)部署,湛江市文明委将开展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道德模范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以往推荐的各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只要没有当选为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的,都可以作为候选人推荐,尤其是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南粤楷模”“省道德模范”“大国工匠”“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军践行强军目标标兵”“文明家庭”“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在五类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对本单位、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系、科室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2.各单位、部门推荐候选人需填报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2),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另附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各一式4份,于4月23日前报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517室),并报送材料及照片电子版。联系人:周莹莹,电话:2383150,邮箱:xcb2383150@163.com


附件:

1.附件1: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粤文明委[2019]2号).pdf

2.附件2: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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