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14〕2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和《广东海洋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校教务〔2018〕25号),按照日常检查评估与专家评审论证相结合的原则,我校组织专家对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秘书学)进行了评估审核。经组织专家听课、查阅学生评教结果、召开师生座谈会、实地检查教学资料、召开专家评估会等环节,拟同意秘书学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及审核办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日~4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纪委办(联系人:邓老师,投诉电话:2383501,电子邮箱:jwb@gdou.edu.cn)或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2396157,电子邮箱:zcfgk@gdou.edu.cn)联系。来信来电请用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附件1:秘书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材料
附件2:专家组评审意见(秘书学)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