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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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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招标与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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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标与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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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广东海洋大学 

二、采购项目编号:ZBCG20190128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万元

五、拟采购的工程的说明

、项目概况

广东海洋大学拟建湖光校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位于湖光校区南部污水排出口位置,计划污水处理量6000m³/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以上排放标准,总投资为98万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

承包方式: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采购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功能性试验及联合试运转、包组织并通过验收。总价限额,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工期: 110日历天(包含设计及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30天,施工工期80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污水处理站的出水经过生态池塘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以上排放标准。出水水质各项数据以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为准。

保修期:按照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没有约定的,保修期为2年。

、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内容为:湖光校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功能性试验及联合试运转、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湛江市水务集团管理运营。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结算,工程施工所包含的局部拆除、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设备采购与安装、校园污水接入等(从建址附近的2个污水出口接入),工程总承包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移交等),按规定规范应取得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工程保修等内容。

2.1设计范围、原则及规模:

2.1.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筑、结构、供电、防雷、给排水、设备、校园污水接入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1.2设计原则及要求:

2.1.2.1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1.2.2遵守国家对环境保护、污水治理的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范,服从学校的总体规划,执行各种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2.1.2.3因地制宜地选用污水处理工艺,做到技术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处理效果稳定,经处理后水质达标,并减少占地面积。

2.1.2.4尽可能地减少污水处理站工程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防止二次污染。

2.1.2.5适当地考虑自动化操作,以简化操作管理和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并易于维护保养。

2.1.2.6采用低能耗设备,减少运行成本。

2.1.2.7节约能源,最大限度降低运行费用,项目投资少,建设速度快,占地面积小,见效快,日运行费用控制在0.92/吨左右。

2.1.2.8尽量采用新材料、新产品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1.2.9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成后污水处理站的出水经过生态池塘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以上排放标准。出水水质各项数据以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为准。

2.1.2.10工程总费用必须控制在98万元(含设计费为4万元、预算编制及建安等费用)。

2.1.2.11 符合发包人其他使用要求。

2.2设计依据

1)、工程现场;

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业主提出的属于本项目范围的资料。

2.3限额设计:应将工程总造价(含设计费为4万元)控制在98万元之内。若标价工程量清单总价超出限额,中标方可在满足上述设计原则、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调整设计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若中标人不调整设计,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4、具体要求

2.4.1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承包人若不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费由承包人负责。

2.4.2、方案设计及要求:

2.4.2.1方案设计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

2)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

3)工艺设计和方案、设备配置说明

2.4.2.2 方案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方案应满足2.12.22.3的要求;

2)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设计方案。发包人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意见3个日历天内回复并相应调整设计文件。

3)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与2.12.22.3条款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4)设计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成方案设计文件(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

2.4.3、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要求:

1)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制图深度均要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施工图预算编审所需的深度。

2)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标价工程量清单并送发包人审核,以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暂列金及暂估价为0。若施工图预算(含设计费为4万元、预算编制费)超过98万元,承包人应自行调整设计,但设计文件应满足2.12.22.3条款及已经确认的设计方案要求。

中标下浮率=(招标最高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最高控制价×100%

3)承包人应在设计方案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相应电子文档)供发包人审核。对发包人提出的问题及调整要求应在3个日历天内予以回复并调整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4)发包人按发包人内部流程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承包人应按工程预算审核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含电子文档及结构计算书),同时需积极配合,并在3个日历天内就提出问题及时答复并相应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

5)若发包人审核后的标价工程量清单总价(含设计费为4万元)超过98万元,承包人可调整设计并相应调整标价工程量清单。若承包人未做调整,则必须在发包人提供的标价工程量清单上背书:同意按本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结算,若工程结算造价(含设计费为4万元)超过98万元的,则按98万元结算。

6)在施工图及工程预算确定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正式施工图一式五份及工程预算一式三套作为工程施工及结算依据。承包人自用图纸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7)建筑工程材料价格执行2018年第三季度或八月份《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设备价格执行市场调查价,由中标人将所需设备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等参数及市场价格报发包人,按发包人内部程序审核确定。

2.5工程施工及保修有关要求

2.5.1工程施工

1)承包人应按确定的施工图文件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预算文件错项、漏项需作的变更,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应满足2.12.22.3条款要求。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校园管理规定,服从校园管理。

4)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竣工图。

2.5.2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按《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保修期为2年。

2.6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工程担保有关要求

2.6.1工程款支付

1)施工图纸和预算经学校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30%的预付款;

2)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80%

4)工程交付使用,并完成工程结算,扣除工程结算价的3%质量保证金以及水电费(水电费按工程结算价的0.7%计算),承包人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

5)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保证义务,交付使用1年后,若承包人未违约,则全额退还;如有违约,则在扣出违约金后退还余款。

2.6.2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原则:承包人按确定的施工图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量必须按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和标价工程量清单确认的综合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若最终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超过98万元(含设计等费用),则按98万元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后1个月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按自有流程完成工程结算审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而且具有承担建设本项目的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一次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此项目已经四次挂网公开招标失败,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湛江市宁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0号汇智广场二层0304

八、专家论证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01 29  2019 02  4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海洋大学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96211

传真:0759-2396211

邮编:524088 

 

 

发布人:广东海洋大学

 

发布时间: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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