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淡水养殖实习基地供电工程(重招)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ZBCG20181018)须作如下变更:
1、在招标公告及其附件招标文件中,删除全部“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的相关要求;
2、在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1、近三年内(2014、2015、2016)承担40万元(含4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变更为“1、近三年内承担不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项目,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2分;”,“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变更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
3、在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表中,“提供在本单位近近三个月(2017年11月、12月、2018年1月)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变更为“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次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4、在招标文件附件四经营业绩一览表中,“1.近三年内(2014、2015、2016)承担相同等级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项目。”变更为“1.近三年内承担相同等级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项目。”;
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10月29日止;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