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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教职工集资房差额款第五期退款的通知

时间:2013-01-07

编辑:

作者:王晨

审核:

来源:王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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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1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议关于“按8年分期退还教职工集资房差额款”的决定,第五期集资房差额款退款已于2013年1月6日发放到各集资户账户,请各位相关教职工注意查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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