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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具体操作

时间:2021-03-16

编辑: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审核:财务处

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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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时间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须由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完成(学校财务处无法代为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二、 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立即登录】→【开始申报】→【2020年度】→【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我已阅读并知晓】


注:APP会自动带出您的基础信息和收入数据。


三、 点击【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出现【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二个选项,分别测算,操作如下:

(一)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点击【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确定】-左上角【返回】-查看右下角【应纳税所得额】-【下一步】-左下角查看是否【补税】或【退税】

(二)单独计税

操作同上。

注:

1.根据上述税负对比测算,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计税方式,点击【提交申报】,请按时【立即缴税】或【申请退税】;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享受免申报】,提交即可,无需缴款。

2.若已提交申报发现有误,可以更正或作废申报,整个汇缴期不能超过五次。


特别提醒

一、请先核对专项附加扣除,若已失效或漏填,请如实新增。

补报方式:点击【专项附加扣除】-【新增】-年度选择【2020】-申报方式要修改为【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二、银行卡绑定

【个人中心】-【银行卡】-【添加】绑定在中国境内开户的银行借记卡。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

三、不要自行填写【年金】金额。因【专项扣除】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已包含职业年金。

四、申报完成需要补税的老师,请务必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及时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同时,将影响个人征信。

五、请勿点击APP查询页面中的【申诉】,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六、如有疑问,请致电:

税务服务热线 12366

税务薪酬科陈老师 2383383




                                        财务处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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