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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共享仪器设备使用及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4-08

编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郭恩松

审核:张界新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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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共享仪器设备管理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我校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配套共享平台的运营,各共享仪器设备管理单位须制定或修订完善仪器设备使用及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由于各单位所管理的仪器设备、检测项目等都不尽相同,因而各单位须根据所管理的大仪设备制定本单位的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规则、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

2.各单位制定收费标准时可以参考《广东省环境检测行业指导价》、《广东海洋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收费标准》(试行),见附件;且标题统一为《╳╳单位共享仪器设备使用及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3.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的规则、检测项目、委托检测价格(校内)、委托检测价格(校外)、自主上机价格(校内)、自主上机价格(校外)及附加说明等内容。其中,校外价格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制定,也可参考兄弟单位收费标准制定,或使用行业指导价;更多的优惠价格可不定时在共享平台统一发布。

4.收费标准制定完成后,须由制定单位按程序报学校批准执行,涉及校外收费审批的,须待学校审批通过后报湛江市物价部门审批。

5.收费标准不仅是支撑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运行的基础,也可以作为未来考核科研实验人员工作量的基础依据,因此,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待,详细制定。

6.为慎重起见,给予各有关单位充分的调研和制定时间,务必做到详细合理,同时,考虑到开放共享改革的时间节点,请各有关单位在2021年5月20日之前制定完毕并报学校审批。

各有关单位在制定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分析测试中心沟通。

联系人:郭恩松 (资产处) 13828296399,2396073

             王湘文 (测试中心)13729013636,2396080


附件:1:《广东省环境检测行业指导价》.pdf

          2:《广东海洋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收费标准》(试行).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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