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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广东海洋大学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10-11

编辑:

作者:汪成艳

审核:

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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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教职工:

为了加强学校财经管理,严肃财经工作纪律,规范财经工作秩序,强化经济责任意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学校各级领导、经济责任人在经济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请在10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inance_gdou@126.com,联系电话:2396036。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doc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2383333(党政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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