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学校思想理论建设,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成立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理论宣讲团的通知》(广海大党〔2017〕8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公开遴选宣讲团首批成员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坚定的政治立场,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2.业务要求。熟悉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比较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政法等方面的教学和工作经验,关注时事政治和国家命运,关心社会发展建设,热爱理论宣讲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宣讲效果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回答现实生活提出的、干部师生关心的重大思想理论和热点难点问题,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演讲艺术水平,宣讲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富有吸引力、感染力。
二、推荐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6-10名人选,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院可推荐2-4名人选。其他单位、部门可推荐1-2名人选。
三、审核批准
请各单位、部门对照《通知》所列遴选标准,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人选推荐工作,并认真填写《中共海洋大学委员会理论宣讲团成员人选推荐表》(附件),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学校党委宣传部。宣传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遴选,并将审核意见报学校党委批准。
请于10月18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送交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517室),电子版发邮箱xcb2383150@163.com。联系人:张艳梅,联系电话:2383150。
附件:
学校党委理论宣讲团成员人选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