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广东海洋大学就下列货物,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包组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清单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交货期限(天) | 申购单位(部门) | 备注 |
1 | 足球、篮球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1 | 26000 | 10 | 体育与休闲学院 | |
2 | 航海学院窗帘项目 | 详见附件2 | 66531.60 | 10 | 航海学院 | |
3 | 海洋工程模型制作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3 | 92500 | 10 | 海洋工程学院 | |
4 | 温盐深仪购置 | 详见附件4 | 88452 | 10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
5 | 实验教学仪器 | 详见附件5 | 79000 | 10 | 食品科技学院 | |
6 | 静电冰箱 | 详见附件6 | 49950 | 10 | 食品科技学院 | |
7 | 在线式UPS | 详见附件7 | 70986.4 | 10 | 食品科技学院 | |
8 | 微型消防站装备购置项目 | 详见附件8 | 46880 | 10 | 保卫处 | |
一、采购需求列表
说明:
1.采购预算金额包括货物设计制造、仓储运输、包装装卸、保险、安装及安装辅料、调试培训、随机附件、标配工具、货物正常使用所需的配件、质保期服务、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及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
2.质量要求:所有货物须为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厂标准的全新货物。
3.货物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免费保修(如国家或行业或生产厂家标准多于壹年的,从其规定)。质保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接到报修通知,供方应1小时内响应,36小时内解决,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须于48小时内免费提供等同档次货物给需方代用,并保证满足需方工作需求,直到原货物修复。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等同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
2.参与现场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如非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说明
1.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报价,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方式:以包组为单位,报出采购预算金额的百分比下浮率。结算金额=预算金额×(1-下浮率)。
例如报价下浮率为8%,则结算金额=预算金额×92%。
3.报名登记、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7年9月30日9时50分~10时00分,请各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内在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进行报名登记、递交报价文件,超时不再受理。
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行政楼212室。
6.报价文件要求:按照本公告附件的报价文件格式进行填报并密封提交,不按格式要求填写,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成交原则
1.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下浮率最大(即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须作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再次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在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结果在采购人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供应商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项目经办人联系供货事宜。成交供应商逾期未联系确定供货事宜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五、供货、验收及结算
1.成交供应商须联系申购单位(部门)联系人,确定具体交货时间和地点,按要求供货,于交货期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供需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按广东海洋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规定办理。
3.付款方式:项目货物现场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供方出具结算款正规发票给需方,需方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结算款给供方。
六、重要说明
1.本采购公告及需求不发售纸质资料,均以本公告附件的电子文档为准。
2.如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列表预算金额与附件中预算金额表述不一致,则以采购需求列表金额为准。
3.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报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违纪,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同时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三年内禁止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4.如果成交供应商严重违反项目要求(如延期供货、质量标准不符合要求等),并在收到需方违约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需方可立即终止本项目,由此造成的需方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免费质保期内,不能免除供方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七、联系信息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传真):0759-2383130
联系地址: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湖光校区行政楼220室)
采购信息查询:http://www.gdou.edu.cn/(广东海洋大学网站)
采购监管部门:广东海洋大学监察处,电话:0759-2383501
八、附件
1.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rar
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doc
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