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教职工:
根据《印发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人[2017]5号)、《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海大党〔2017〕68号)的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制定工作。2017年9月5日,人事处组织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讨论了《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讨论情况进行修改。2017年9月12日,人事处组织了各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学生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认真讨论研究资格评审条件文件。根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现予以公示《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请审阅并多提宝贵意见,于 9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至邮箱:gdouszk@163.com 。谢谢!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
人事处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