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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东海洋大学商铺招租公告

时间:2017-02-06

编辑:

作者:广东海洋大学

审核:

来源:广东海洋大学

浏览次数:

一、招租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含学生公寓、商业中心、商业广场、篮球场、教学服务长廊)商铺及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商铺租赁。

二、招租项目内容:

(一)湖光校区学生公寓商铺面积及招租底价:

序号

地段(位置)

商店名称

面积(㎡)

招租底价

(/.m2)

备注

1

东区

海霞公寓1

58.07

85


2

东区

海宇公寓2

56.93

110


3

东区

海韵公寓3

60.74

150


4

东区

海宁公寓4

76.95

150


5

中区

海虹公寓5

58.1

120


6

中区

海轩公寓6

48.81

175


7

中区

海月公寓7

45.84

100


8

中区

海风公寓8

42.1

135


9

中区

海云公寓9

41.59

135


10

中区

海沁公寓10

43.6

110


11

西区

海怡公寓11

41.87

160


12

西区

海情公寓12

31.05

160


13

西区

海意公寓13

31.05

120


14

西区

海浪公寓14

31.05

155


15

西区

海欢公寓15

31.05

155


16

西区

海蓝公寓16

43.8

155

13期公寓,新建,首次招租

 

 

 

 

 

 

 

(二)湖光校区商铺(学生公寓商铺除外)面积及招租底价:

序号

地段(位置)

商铺名称

面积(m2

招租底价

(/.m2)

备注

17

商业服务中心

1-2

57.4

130


18

商业服务中心

3

39.5

130


19

商业服务中心

4

46.2

130


20

商业服务中心

5

15.6

130


21

商业服务中心

6

30.6

130


22

商业服务中心

6二楼(1)(2)

92.4

130


23

商业服务中心

6二楼(3)

61.6

130


24

商业服务中心

7

22

130


25

商业服务中心

8-9

85.7

130


26

商业服务中心

10-11

57.4

130


27

商业服务中心

12

27

130


28

商业服务中心

13-16

118

130


29

商业服务中心

17

112.6

130


30

商业服务中心

19

31

130


31

商业服务中心

20

40.3

130


32

商业服务中心

21

56.3

130


33

商业服务中心

24

36

130


34

商业服务中心

25

42.1

130


35

商业服务中心

26

21.3

130


36

商业服务中心

27

59

130


37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28(2)

28.15

130


38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28(1)

28.15

130


39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29(2)

28.15

130


40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29(1)

28.15

130


41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30

37.05

130


42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31

34

130


43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32

40.3

130


44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33(1)

28.15

130


45

商业服务中心

二楼33(2)

28.15

130


46

蓝球场店

5

13

130


47

蓝球场店

6-7

25

130


48

蓝球场店

8

13

130


49

商业广场

11

38.16

130


50

商业广场

12

38.16

130


51

商业广场

13

38.16

130


52

商业广场

14

38.16

130


53

商业广场

15

19

130


54

商业广场

16

38.16

130


55

商业广场

19-21

119.24

130


56

商业广场

22-23

61.3

130


57

商业广场

24

30.63

130


58

商业广场

25

20.95

130


59

商业广场

26

20.95

130


60

商业广场

27

20.95

130


61

商业广场

28

20.95

130


62

商业广场

29

20.95

130


63

商业广场

30

20.95

130


64

商业广场

31

20.95

130


65

商业广场

32

20.95

130


66

商业广场

33

20.95

130


67

商业广场

34

20.95

130


68

商业广场

35

18.79

130


69

教学楼服务长廊

1-3

64.98

130


70

教学楼服务长廊

4-5

43.32

130


71

教学楼服务长廊

6

21.66

130


72

教学楼服务长廊

7

29.26

130


 

 

(三)、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商铺面积及招租底价:

序号

地段(位置)

房号

面积(m2

招租底价

(/.m2)

备注

73

解放东路

A1

21

135


74

解放东路

A2-3

63.58

135


75

解放东路

A4

20

135


76

解放东路

A9

45

135


77

解放东路

东一栋首层C1-4

225

135


东一栋二楼C1-12

787.2

80


78

民治路

D1-5

100.6

135


79

民治路

D6-7

41.8

135


80

民治路

D8-12

79.2

135


81

民治路

D13

14.7

135


82

民治路

D15

15.8

135


83

民治路

D16-17

28.3

135


84

民治路

D18

5

135


85

民治路

D19

16

135


86

民治路

D20

16

135


87

民治路

D21-22

78

135


88

民治路

D23

11.5

135


89

民治路

D24

11.5

135


90

民治路

D25-26

23.4

135


91

民治路

D28

21.9

135


92

民治路

D29

21.9

135


93

民治路

D30

21.9

135


94

民治路

D31

13.5

135


95

文体路

E1-2

51.1

135


96

文体路

E4

50

135


97

文体路

E5

38.3

135


98

文体路

E6

10.3

135


99

文体路

E7

29.9

135


100

文体路

E8

27.4

135


101

文体路

E9-10

78.6

135


102

文体路

E11-12

88.7

135


103

文体路

E13

27.5

135


104

文体路

E14

33.8

135


105

文体路

F1-2

32.5

135


106

文体路

F3

23.5

135


107

文体路

F4

23.5

135


108

文体路

F5

23.5

135


109

文体路

F6

23.5

135


110

文体路

F7

23.5

135


111

文体路

F8

23.5

135


112

文体路

F9

23.5

135


113

文体路

F10

28.5

135


114

文体路

F11

47

135


115

文体路

G2

31.6

135


116

文体路

G3

31.6

135


117

文体路

G4

31.6

135


118

文体路

G5

31.6

135


119

文体路

G6

31.6

135


120

文体路

G7-8

63.2

135


121

文体路

G9

31.6

135


122

文体路

G10

31.6

135


123

文体路

G11

31.6

135


124

文体路

G12

7.2

135


125

文体路

I0

6.3

135


126

文体路

I1-2

29.8

135


127

文体路

I3

20.5

135


128

文体路

I4

20.5

135


129

文体路

I5

20.5

135


130

文体路

I6

20.5

135


131

文体路

I7

20.5

135


132

文体路

I8

20.5

135


133

文体路

I9-11

65

135


134

海滨路

15-17

120

135


135

海滨路

1

26

135

海滨校区内

三、租赁期限:四年,租赁期约满后进入下一轮招租。

四、经营范围:

1、经营项目:百货、服装、烟糖、西饼、水果、眼镜、光碟、照相、理发、文具、体育用品、办公设备、电脑销售、打字、复印、书店、电子通信服务等项目及电脑、电话、手机维修。

2、禁止经营项目:饮食(包括饭菜、粥、汤粉、汤面、烧烤、糖水等有污染的生加工食品类及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的食品)、白洒、赌博、娱乐、网吧、酒吧、色情等以及按学校规定不允许经营的项目和违章违法项目。

五、招租形式:公开招租,采取单个商铺分别招租,每个商铺按实际有效竞租人数进行招租。

六、竞租人资格: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然人)或商业企业。

七、招租公告期限:2017年2月6日起至2月19日止。

八、招租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地点:广东海洋大学霞山校区西一栋二楼产业管理办公室。

九、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3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1份招租文件,可参与多个商铺竞租,但必须按“竞租人须知”第5条“竞租文件组成”和第6条“竞租文件的签署及规定”的要求分别完整提交所竞租的商铺的“竞租文件”。

十、报名购买招租文件时须提交资料:

(一)自然人须提交的资料:

1、拟参加竞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拟参加竞租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其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以上证件原件,在购买招租文件时提供给招租方经办人员核对后退还;在提交竞租文件时带到竞租评审会现场。

(二)商业企业(不含个体户)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购买招租文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在购买招租文件时提供给招租方经办人员核对后退还;在提交竞租文件时带到竞租评审会现场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十一、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

(一)递交湖光校区学生公寓商铺竞租文件时间:

 2017年2月21日上午8:30-9:00(按商铺序号只限1至16号商铺竞租人);

(二)递交湖光校区商铺(学生公寓商铺除外)竞租文件时间分两个时间段:

1、2017年2月21日下午3:00-3:30(按商铺序号只限17-44号商铺竞租人);

2、2017年2月22日上午8:30-9:00(按商铺序号只限45-72号商铺竞租人);

(三)递交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商铺竞租文件时间分两个时间段:

1、2017年2月22日下午3:00-3:30((按商铺序号只限73-104号商铺竞租人);

2、2017年2月23日上午8:30-9:00(按商铺序号只限105-135号商铺竞租人)。

十二、递交竞租文件的地点: 湖光校区博物馆会议室。

十三、竞租文件评审时间: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一结束,招租方评审小组将收到的竞租文件进行审核与评审。

十四、竞租评审结果公布:

1、评审会一结束,由评审小组在评审会现场向竞租人公布竞租评审结果。

2、评审结果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公告公示栏公示3天。

联系人:苏老师 殷老师,

联系电话:0759- 2233664(办)  

 

 

广东海洋大学

○一七年二月六日    

 

 

 

 


 

竞租人须知

1、有关说明

1.1、“招租方”是指广东海洋大学。

1.2竞租”是指符合招租方提出的竞租人资格要求的自然人或商业企业。

1.3“有效竞租”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竞租文件、按规定缴交竞租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

1.4“商”是指招租公告所列明的广东海洋大学湖光区、霞山校及海滨校区的135个商铺

1.5、“原商铺经营者”是指现已经承租了商铺并正在经营的租户。每个商铺对应的只有一名“原商铺经营者”,若所竞租的不是自己正在经营的商铺,视为新参与的“竞租人”。如原承租“海霞商铺”的租户竞租“海宇商铺”的,即视为新参与的“竞租人”。在竞租评审会现场,竞租评审小组依据广东海洋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原商铺经营者名单确认表》确认“原商铺经营者”。

2、竞租资格审查

2.1、在规定的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招租方组织评审小组竞租人提交的竞租资质文件部分拆封进行资格审查。

2.2、资格审查内容:

2.2.1、自然人:

2.2.1.1、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2.1.2、竞租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竞租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2.2、商业企业:

2.2.2.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3、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竞租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2.3、没有购买招文件或不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文件的,将拒绝其参加竞租(以购买招文件收据为凭)。

2.2.4、竞租保证金的审查:竞租人未提交竞租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将拒绝其参加竞租(以财务收据为凭)。

2.3、审查通过的竞租人为有效竞租人。

3、报价要求

3.1、以租赁商铺的单位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价格进行报价竞租

3.2、单价与合计有差异,以单价为准。

3.3、竞租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公告》所列的各商铺对应的租金最低控制价格(招租底价)

4、招文件

4.1、招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租赁的商铺以及招竞租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的文书。招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4.1.1、招公告;

4.1.2、竞租人须知

4.1.3、;竞租报价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2);

4.1.4、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3);

4.1.5、竞租文件审核表(附件4)

4.1.6、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格式)

5、竞租文件组成

5.1、竞租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5.1.1、竞租报价书(用A4纸打印);

5.1.2、竞租人需提供的证件:

5.1.2.1、竞租人是自然人应提供的证件:

5.1.2.1.1、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1.2.1.2、竞租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同一个竞租人竞租多个商铺的,只提供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1.2.2、竞租人是商业企业应提供的证件:

5.1.2.2.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2.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2.3、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2.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参加竞租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5.1.3、竞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5.1.4、承诺书(用A4纸打印);

6、竞租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全部竞租文件应准备一式,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并在每一份竞租文件封面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否则为无效竞租

6.2、竞租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竞租人签字及按手印竞租人是商业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竞租文件。

6.3、竞租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否则为无效竞租文件

6.4、竞租人应将竞租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专用信封分别密封,在规定受理竞租文件的有效时间段内带到“招租公告”指定的递交竞租文件的地点,现场交给招租方,否则视为无效,取消竞租资格。

6.5、竞租文件(含竞租报价书)所列的商铺名称应当与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收据上所写的商铺名称一致,否则被视为无效竞租。

6.6概不接受以网络、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竞租文件

7、竞租保证金

7.1、竞租保证金为竞租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7.2、招租方按每间商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向竞租人收取竞租保证金。如果一个商铺有2间的(如解放东路A2-3),需交竞租保证金20000.00(大写:贰万元整)元;如果一个商铺有5间的(如民治路D1-5),需交保证金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解放东路东一栋首层、二楼(C1-4、C1-12)商铺,需交竞租保证金100000.00(大写:壹拾万元整)。竞租人须在购买招租文件后,在“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三天按以参加竞租的商铺数量向广东海洋大学财务处指定的银行账号缴交竞租保证金(开户行:工行金地支行,户名:广东海洋大学,帐号:2015020709024902592)可一次缴纳多个商铺的竞租保证金,但须要求财务处按一铺一票在收款收据上写明××地段(位置)××商铺竞租保证金。

7.3、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按招租方要求存入(或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凭银行开具的缴款单到广东海洋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换取竞租保证金收据

7.4、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竞租资格无效

7.5、未获得承租权的竞租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竞租评审结果后,于2017年3月1日后持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经广东海洋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签字确认后,到广东海洋大学财务处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7.6获得承租权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时,持竞租保证金收据到广东海洋大学财务处换开为履约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后,经招租方检查所租赁的商铺设施如无损坏,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租(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取消其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商铺租赁竞租资格:

7.7.1、竞租人在提交竞租文件后至竞租文件评审结束的有效期内,自行撤回其竞租文件的

7.7.2、获得承租权的竞租人在规定的期内未能按竞租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7.7.3、提供虚假的材料及证明文件的

8无论竞租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竞租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竞租有关的全部费用。

9、对竞租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9.1、在递交竞租文件时间截止后,招租方组织评审小组对竞租文件是否完整(包括是否按招租方要求提供了竞租保证金、竞租报价书)进行审查

9.2、竞租报价书如出现所报单价与总价计算不符,则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有差异,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9.3、在对竞租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竞租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租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招租文件应该是与招租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竞租文件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竞租保证金、租金最低限价、适用法律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小组决定竞租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竞租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9.4、竞租人在递交竞租文件后,不得申请对所交竞租文件的任何修改,招租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竞租文件将被拒绝。

9.5、如果竞租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文件的要求,竞租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竞租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租。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租将被拒绝:

9.5.1竞租人未提交竞租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9.5.2、属于自然人的竞租文件中没有竞租人签字及按手印属于商业企业的竞租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9.5.3竞租有效期不足的

9.5.4竞租文件未密封的;

9.5.5、未按招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的;

9.5.6、附有招租方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9.5.7、竞租人未能在评审小组要求提供原件核对规定时限内(10分钟)出具原件的。

10、竞租原则及方法

10.1、广东海洋大学将按有关规定组成竞租小组。

10.2、本次招按先审后评的原则分二个阶段进行评。第一阶段审小组竞租人资格和竞租文件有效性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和竞租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无效竞租

10.3、第二阶段评小组将对确认的有效竞租文件向到竞租人公开宣读各商铺每一份竞租报价书所报价格。对同一个商铺按照有效竞租所报租金价格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获得该商铺的承租资格;

10.4、若一个商铺只有一名竞租人的,且所报租金价格不低于招租底价,则确定为获得该商铺承租资格;

10.5、对于同一个商铺,若原商铺经营者与新参与的竞租人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所报租金价格相同),则原商铺经营者获得该商铺的承租资格优先权。

10.6当最高报价相同的竞租人同为新参与竞租者(即非原商铺经营者),则由最高报价相同的竞租人在不低于原报价的基础上,在评审会现场对该商铺重新填写竞租报价书(重新报价)竞租,直至仅有一名最高报价者确定为获得该商铺的承租资格。如经过重新报价,连续两次出现各竞租人报价相同的,第三次不再报价,而由竞租人在招租方的组织下现场抽签确定该商铺的承租人,承租价以最后一次最高报价为准。

     11、递交竞租文件的时间、地点与要求:

11.1、递交竞租文件的时间、地点见“招租公告”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11.2、递交竞租文件的要求:竞租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竞租评审会现场递交竞租文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到达,但由于招租方工作人员的原因未能及时受理的,视为有效递交;超出规定的有效时间段到达的,招租方拒绝接受其竞租文件。

     12、竞租评审会会场秩序要求:

12.1、竞租人必须听从招租方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竞租评审会会场纪律,共同维护竞租评审会会场秩序,保证竞租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否则招租方有权直接取消其竞租资格。

12.2、竞租人在规定的有效时间段内递交竞租文件后,暂时退出评审会现场,以便竞租评审小组对竞租文件有效性进行审核,甄别无效竞租文件。

12.3、评审小组对全部竞租文件审核完毕,允许每份有效竞租文件的竞租人1人(自然人为其本人,商业企业为其法人代表本人或受委托人)在招租方工作人员指挥下有序进入评审会现场,其他无关人员须离开评审会现场。

13、评审小组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3.1、竞租审小组工作是招工作的重要环节,招租方成立“评审小组”, 对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文件独立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地对待所有竞租人。

13.2、评审小组将对竞租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竞租人进行询问。各竞租人应予以认真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答复需以书面形式(企业竞租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澄清文件将作为竞租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在对竞租文件评审期间,竞租人不得向评审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询问任何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结果的活动。

13.4、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在评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与竞租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情况扩散出评审小组成员之外。

13.5、竞租审结束所有竞租文件不退还。

14竞租评审结果公布

14.1、评审小组将本轮招租的各商铺的竞租结果在评审会现场向在场的竞租人公布,无义务解释竞租评审过程。

14.2、广东海洋大学将竞租结果在校园网公示3天。

14.3竞租人若对本项目招租结果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租方提交书面意见书(须列明意见、理由及事实根据),招租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逾期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14.4、公示三天内如无异议,招租方则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商铺最高报价竞租人发出《承租通知书》。

14.5竞租人在获得所竞租的商铺承租权后(或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发生因国家、省的有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政策变化而不能出租的情况,广东海洋大学除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给竞租人(承租人)外,其他责任与广东海洋大学无关。

15、合同授予

15.1、评出公布的最高报价的竞租人收到广东海洋大学发给的《承租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须按《承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租方签订广东海洋大学出租房屋租赁合同”。

15.2、评出公布的最高报价的竞租收到《承租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则按违规处理,招租方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15.3、所附《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招文件组成部分之一。

16、其他事项

16.1、竞租人应认真阅读招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招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竞租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7、招文件的修改

17.1、在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日前3天,广东海洋大学可对招文件进行修改。

17.2、招租方对招文件作出重大修改的,应相应推迟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期,使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之日至递交竞租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3天。

17.3、招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文件购买者,并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18、本次招租工作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广东海洋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


附件1:

竞租报价书格式(湖光校区)

竞租商铺名称

面积(A

m2

每平方米月租金

报价(B

年租金总额A×B×10

(每年2、8月免交租金)



小写:

小写:

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竞租人(企业)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递交日期:             


附件2:

竞租报价书格式(霞山校区、海滨校区)

竞租商铺名称

面积(A

m2

每平方米月租金

报价(B

年租金总额A×B×12



小写:

小写:

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竞租人(企业)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递交日期:             


附件3:

承诺书(内容及格式)

本人(本企业)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商铺竞租,若在本次竞租获得承租权,郑重承诺如下:

一、按招租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广东海洋大学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广东海洋大学有权没收竞租保证金收回商铺

二、在租赁经营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保证履行合同和执行学校消防管理规定。

三、保证决不在商铺门前的公共地方堆放任何物品,决不占道经营、乱拉乱挂和竖立广告牌等行为;决不把商铺当成住、吃场所。

如违反以上承诺造成后果的,我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        

 

 

 

附件4

竞租文件审核表

竞租人:                 竞租的商铺名称:

审核项目

自然人

商业企业

审核结果

一、证件是否齐全

 

身份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法定代表人证书

无犯罪记录证明

委托授权书

受委托人身份证

二、竞租保证金的符合性

1是否交纳保证金

2保证金是否足额

3保证金收据的商铺名称与报价书的商铺名称是否一致(相符)


三、竞租报价书

1书写的符合性(要求以元为单位整数报价)

2每月每平米     元是否高于或等于最低限价

3大、小写是否相符

4是否签名及按手印

5签署日期是否正确

1书写的符合性(要求以元为单位整数报价)

2每月每平米     元

是否高于或等于最低限价

3大、小写是否相符

4是否签名及盖公章

5签署日期是否正确


四、承诺书

1有否承诺书

2是否签名及按手印

3签署日期是否正确

1有否承诺书

2是否签名及盖公章

3签署日期是否正确


竞租文件有效性评价


 

注:审核结果通过(有效)画;不通过(无效)打×

评审小组签名: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

 

房租赁契字【        

甲方(出租方):广东海洋大学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面积

甲乙双方议定的房屋位于广东海洋大学             号房,房屋计租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         日到        日止。给予  个日历日的装修期,即从      日起开始计收租金。

三,押金、租金及水电费

(一)乙方签订合同前应交纳押金(大写)     元整(¥    元)。合同到期,若无违约情况,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二)租金   元/㎡·月,每月租金:¥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元/月)。

签订合同前,乙方应预付    日到     日的房屋租金,合计  万仟            分整(¥     元)。

(三)租金交纳期限:每一年的前五日交清该一年的房租(以接到甲方的缴款通知书为准)。

(四)交纳方式:到银行交纳。

开户银行:工行金地支行,户名:广东海洋大学,账号:2015020709024902592,地址:市区各工商银行。缴款后持银行缴款单到甲方会计核算中心换取票据,并到甲方产业管理办公室登记。账户如有变动,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按新的账户交纳。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收费,水电费由甲方水电管理部门按乙方用水电总额度加收10%(线路损耗补偿) 与垃圾处理费一起收取。

四、经营项目及限制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经营项目为                。若要变更经营项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否则,构成违约。

(二)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准经营下列项目:

l、产生噪音超过城市区域环保噪音标准的行业。

2、饮食或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

3、对周围环境(如空气、地面等)有污染的行业。

4、化工类行业。

5、网吧、电子游戏等行业。

6、有损公共良俗及政府限定不准经营的行业。

(三)不得经营、销售“三无”产品。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二)在合同期届满后,若乙方无违约的情形,甲方再出租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给乙方。

(三)甲方对房屋质量负责,但乙方故意或装修所致损坏除外。房屋质量引起的维修、外水外电(指水电表表前的部分)的改造及维修由甲方负责。甲方水电管理部门负责有关水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联系电话:2382149)

(四)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如乙方逾期10个日历日不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停水停电,如逾期6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水电费、垃圾处理费及政府部门规定由业主代收缴的其它费用。如乙方逾期10个日历日不交纳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甲方有权停水停电,如逾期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在合同押金中扣除。

(六)对乙方需使用甲方的水、电提供便利。

(七)租赁期间,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该房屋及经营活动,但不得占道经营,自行承担因违法经营、占道经营和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按时交纳房租、水电费、垃圾处理费及政府部门规定由业主代收缴的其它费用。乙方必须自主承担人为、自然因素及经营带来的租赁风险,不得要求甲方减租、免租。

(三)经营时间应控制在7:00—24:00。

(四)遵守有关消防、治安、卫生、计划生育及经营方面等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学校有关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应积极配合。

(五)日常经营和房屋装修要符合消防要求,按规定需报消防管理部门审批的,要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批准。店内不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煮吃、留宿。要安装救生门,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乙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建,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要符合房屋安全的要求,不能损坏原结构。如有损坏或未经同意而私自装修、改建的,乙方应及时修复并对甲方作出赔偿,如由甲方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房屋装修部分的维修、水电表表后管线的改造、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涉及水电管线改造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对甲方依法进行的房屋、消防、卫生等检查,乙方应给予协助,不得阻挠。

(九)乙方对自行安装、使用的招牌、霓虹灯等标志、附属物承担维护义务和致人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转租、换房、停租等约定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一般不得转租,有特殊情况确需转租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有效期。

(二)乙方与其他租户换房,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要办理变更手续。

(三)租赁期未满,乙方停租的,按违约处理。双方应及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租金计算到乙方将全部物资搬清并将钥匙交回甲方之日止。

八、合同的终止

租期届满,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房屋完好,基本装修不得拆除(空调等设备除外)。乙方必须在租期届满后5个日历日内搬清室内物资,交还钥匙,办理有关手续。第6天起,如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由甲方处分。

九、免责事由

(一)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使承租房屋或设施、货物损坏及人员伤亡的,责任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租赁期间,若因下列原因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l、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出租。2、政府建设拆除房屋。3、甲方因发展、教学、科研及其它原因改变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或要拆除房屋的。

一般情况下,甲方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搬出,将房屋交还甲方。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规定交纳租金、水电费的,甲方可以停水、停电,逾期60个日历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回,乙方还应按本条第四项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回,乙方还应按本条第四项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或者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租赁期未满而停租的,或者擅自换房的。

6、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反消防规定的。

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行为。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违约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租赁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满三个月但未达到合同期一半的,支付相当于二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租赁时间达到合同期一半以上的,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十一、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因线路维修、改造等原因引起停水停电或水电设施出现故障等问题及房屋渗漏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乙方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停水停电、水电设施出现问题而对乙方造成的经营影响或对财物造成的损害,甲方不作补偿或赔偿。如因甲方原因没有妥善处理时造成的财物损失,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一定的房租或适当无偿延长租期。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对履行合同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甲方财务存查。

 

 

 

甲方(盖章):                           乙方:

地址:湛江市湖光岩东                    身份证号: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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