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人事〔2013〕40号)精神和学校工作的需要,我校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工1名。岗位的基本信息如下(岗位说明书见附件):
一、工作单位:广东海洋大学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
二、岗位名称:水电工;
三、岗位级别:技术岗四级。
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11月1日~7日内向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非编办,和人事处合署办公,湖光校区行政楼324房)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合同工聘用报名审批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回)与复印件(存档):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4、体检表;
5、婚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开具;按计生条例,超生人员五年内不予招工、录用);
6、对应聘岗位有学位学历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对应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等证明材料或通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1:
广东海洋大学非编合同工聘用报名审批表.doc
附件2:岗位说明书
非事业编制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
岗位名称 | 水电工 |
岗位类别 | 技术岗 | 岗位等级 | 四级 |
岗位职责 | 1、承担辖区内用电线路、供水设备、照明设备和教室风扇的常规巡检及维修保养等; 2、完成在配电房值班时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水电工作记录及业务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或进行紧急抢修时,无条件服从安排; 5、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
工作标准 | 1、严格执行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等; 2、技术过硬,确保用电线路、供水设备、照明设备和教室风扇畅通、安全、完好; 3、积极推行节电措施,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4、服务意识强、质量好、满意度高; 5、每年年度考核称职。 |
聘用条件 | 1、有中级或以上电工职业技能证书,水电维护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2、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 3、吃苦耐劳,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