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符合招用退役士兵税收减免政策,按6000元/(年·人)减免增值税。为了顺利办理减免手续,烦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包括非编)按要求提交资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减免条件
1.退役时间:2011年11月1日之后退役。
2.证件要求:须持有效的《退出现役证》(详见下文)。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所需材料:
①《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或清晰照片(包含封面及个人信息页)
②身份证复印件或清晰照片(注明“仅供税收减免使用”)
2.提交时间、方式:
请2025年3月31日前发送邮箱:598265173@qq.com,或者纸质材料直接送至行政楼223办公室。
三、温馨提示
1.相关资料将直接推送税务局审核,个人信息不会泄露。
2.《退出现役证》包括以下:
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
武警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部税务薪酬科
电话:2383383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时准备材料,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税收减免申报,共同为学校发展助力!
财务部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