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24〕103号)的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评奖工作。经成果申报者个人(团队)申报、单位(部门)推荐、相关职能部门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拟表彰特等奖4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表彰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全校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获奖成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或学校监察部门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部门)、联系电话,并由本人亲笔署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383137,电子邮箱:zhanglp@gdou.edu.cn。
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2383146,联系地址:湖光校区行政楼401室。
附件: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拟表彰项目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