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通知公告

关于《广东海洋大学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4-15

编辑:龙真君

作者:杨苗苗

审核:吴俊羽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防控体系,规范我校班级心理委员的管理,培养和建设具有自助与助人能力的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学生工作部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4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各单位、部门或个人于4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的电子文档发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邮箱:xlzxzx2383569@gdo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2383806。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5日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2383333(党政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

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0759-2383153,邮箱:cjgzbgs@gdou.edu.cn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粤ICP备06058882号

粤公网安备 44081102000020号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旧版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