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是一所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省属重点建设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内设门诊部,承担临床医疗护理、科研、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任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4名。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海洋大学门诊部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需求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人员。
(二)薪酬待遇: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相关薪酬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五险一金: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16:00登录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gdou.edu.cn)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海洋大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gdou.edu.cn)进行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须将《广东海洋大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阶段及以上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按如上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档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的报名系统。未按此要求上传附件的视为证明材料不全。
2.考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时须在其上黏贴一寸彩色免冠照并在诚信报告承诺一栏手签姓名,未按此要求填报的视为证明材料不全。
3.报名材料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对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广东海洋大学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结果通过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注意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前,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从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考试将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或“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广东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的考试有关事项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以上网站公告,广东海洋大学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招聘岗位数)的比例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如上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自费体检并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三甲医院近一个月内出具的体检表,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录用。
(二)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须配合考察并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未按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放弃录用。
八、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东海洋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录用。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用人单位(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招聘咨询电话:0759-2383281 (人力资源部)
投诉监督电话:0759-2383146 (纪检监察室)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门诊部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需求表》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东海洋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