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及广东省、湛江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我校学生基本医疗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我部门对原《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见附件2:校医院〔2015〕7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新的实施办法草案。现面向各单位、部门广泛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具体意见和建议送至mzb@gdou.edu.cn,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孟老师,0759-2383818。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附件2.(2015版)医保政策文件(校医院〔2015〕7号)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2022—2024年学生缴纳保险费、医保局返拨及实际报销医疗费一览表
附件4.湛江市医疗保障局等关于印发《湛江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5.湛江市医疗保障局等关于调整我市在读大学生参保方式的通知
附件6.关于调整在湛就读省属高校大学生医保有关政策的通知
附件7.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门诊部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