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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校内公共教工宿舍全面实行水电计量收费的通知

时间:2026-03-20

编辑:后勤保障部

作者:胡国龙

审核:蔡则天

来源:后勤保障部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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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各住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共教工宿舍管理,强化师生节能降耗意识,杜绝水电资源浪费,切实维护学校公共利益与正常管理秩序,结合湖光校区教工宿舍管理实际情况,现就相关水电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资产设备管理部提供的湖光校区教工宿舍住户信息,我校教工宿舍申请分为个人申请和单位(部门)申请两类。后勤保障部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个人申请的教工宿舍水电使用实行日常计量收费;但受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单位(部门)申请的教工宿舍尚未实施水电计量收费。 为补齐管理短板、统一管理标准,经研究,拟对湖光校区 2、3、7、9 栋共 48 间以单位(部门)名义申请的教工宿舍,正式实行水电计量收费管理。

一、收费范围

湖光校区2、3、7、9栋共48间以单位(部门)名义申请的教工宿舍。

二、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学校统一核定的水电收费价格,与校内同类教工宿舍收费标准一致(详见《关于我校住宅及商业电价调整的通知》《关于调整我校供水价格的通知》)。以已安装到位的独立智能水电表实际计量数据为依据,据实核算。

三、缴费方式

公共教工宿舍统一安装预付费智能水电表,具备数据统计、分析、存储,精准计费,欠费告警,充费自动恢复正常供水供电,远程控制等功能,以申请使用的二级单位(部门)为责任单位,由实际使用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具体对接水电费缴纳事宜,个人缴费方式详见附件,单位可通过校内转账的方式缴费。

四、管理要求

1.各二级单位(部门)须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本部门实际使用人规范用水用电。

2.实际使用人应增强节约意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自觉减少资源浪费。

3.严禁私自改动水电表、私拉乱接线路,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3月23日起正式执行,水电计量自实施之日起开始核算。各单位、各住户于3月31日前完成费用预充值,如未按时充值,智能表将自动断水断电。

请各单位、各住户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执行,共同营造节约、规范、有序的校园水电管理秩序。如有疑问,可咨询王老师,联系电话:18475966322。

特此通知。

附件:微信自助充值操作指南

后勤保障部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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