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以广东海洋大学为权利人申请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软件著作权的开展申请前评估,核心步骤如下:
一、申请核心步骤
一、发明人/完成人填报与提交
由专利发明人或软件著作权完成人填写对应的《广东海洋大学专利申请评估及审查表》或《广东海洋大学软件著作权申请评估及审查表》(简称:审查表)。填表示范可参考模板中的红色字体部分。填写完毕后,将审查表提交至本人所在学院进行初步审核。
(注:审查表中需提供专利代理机构评估意见,发明人将技术资料交付代理服务机构开展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评估之前,需与代理机构签订初步的保密协议,并将保密内容列为后续签订的代理合同的重要条款。)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审查表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报送科技部
发明人将学院审核通过并盖章的审查表及相关材料,扫描后通过OA系统(科学技术部-科研合同(协议)审批流程)提交至学校科技部成果科(联系电话:0759-8218327)。请注意,科技部不接受发明人/完成人未经学院同意单独提交申请材料。
报送材料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常规情况:需提交审查表,并视申请类型附上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需发明人/完成人签字,代理机构盖章)、专利代理合同(需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诺函(需加盖代理机构公章)、代理公司提供的检索证明、技术交底书(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或产品图片(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说明书。
(注:已签订专利代理合同的专利申请,需提供合同双方盖章扫描件。)
2. 特殊情况(若涉及,则需额外补充材料):
(1)联合申请:若需与外单位共同申请,需填写《知识产权联合申请协议》,并事先与合作单位协商好费用分担及收益分配。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需合作单位先行盖章。
(2)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若申请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为学生,发明人需额外填写并签署《学生专利委托声明》。
3.审批通过后相关用章需求
专利申请前评估通过后,涉及专利申请的代理委托书、优先审查《全体申请人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专利代理解聘书等,需另行通过OA申请使用学校公章(科学技术部-其他事项用章审批流程)。
四、合同与证书归档
1. 合同归档:OA审批通过后,发明人/完成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表加盖科技部公章(行政楼316),并连同专利代理合同等材料的盖章件,一并上传原OA审批流程进行归档。
如果涉及联合申请,发明人/完成人还应提交《知识产权联合申请协议》盖章版进行OA归档。
2. 证书归档:在取得专利授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发明人/完成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证书发送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发至科技部邮箱(kjc2396193@163.com)存档。
3. 完成人证明:对于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科技部可根据备案材料,为完成人开具《计算机软著完成人证明》。证明中的完成人姓名及排序以《广东海洋大学软件著作权申请评估及审查表》中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 各项事务材料清单汇总
下表汇总了办理不同事项时所需的核心用印文件及其依据材料,以便快速查阅:
办理事项 |
需用印的核心文件 |
用印类型 |
需提供的依据材料 |
委托代理申请专利 |
专利代理委托书 |
广东海洋大学公章 |
专利申请审查表盖章件、技术交底书、知识产权联合申请协议盖章件(如需)、专利代理解聘书(如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诺函盖章件(如需) |
申请专利优先审查 |
全体申请人共同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 |
广东海洋大学公章 |
专利申请审查表盖章件、技术交底书 |
变更专利代理机构 |
专利代理解聘书 |
广东海洋大学公章 |
专利申请审查表盖章件、专利变更代理单位的说明(需发明人签字) |
申请软件著作权 |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
广东海洋大学公章 |
软件著作权申请审查表盖章件、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开发代码、知识产权联合申请协议(如需)、知识产权费用承诺函(如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诺函(如需) |
附件:
1. 广东海洋大学专利申请评估及审查表
2. 广东海洋大学软件著作权申请评估及审查表
3. 知识产权联合申请协议
4. 学生专利委托声明
5. 全体申请人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优先审查)
6. 专利代理解聘书(变更代理)
7.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诺函
8. 保密协议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