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学校户籍管理,根据属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户籍迁出办理方式
(一)集中统一办理
本方式适用于户口已迁入我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核对、统计毕业生户籍迁出相关信息,完整填写《2026届毕业生户籍迁出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湖光校区各学院于6月5日前将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湖光校区行政楼118室,电子版同步发至工作邮箱bwc@gdou.edu.cn。保卫部将信息汇总后,统一到属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集中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海滨校区、阳江校区根据属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另行办理。
(二)自行办理
毕业生个人有特殊需求、不参与学校集中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的,可于6月12日前到行政楼118领取个人户籍卡,结合户籍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政策要求,持个人户籍卡、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自行前往户籍办理窗口或通过线上政务平台办理迁出及落户手续。
二、联系方式
湖光校区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59-2383072,13414952290
海滨校区联系人:关老师,联系电话:0759-8218392,18022606690
阳江校区联系人:卓老师,联系电话:0662-2162163,18802521288
三、注意事项
全体户籍在校毕业生要提前咨询户籍落户地公安机关,准确掌握当地落户政策,提交真实、完整、准确的身份证号码、户籍迁入地等信息,杜绝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户籍迁出落户失败。同时,要严格按照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限,及时完成落户,避免因逾期未办理而出现“空转”“黑户”等问题。
附件:湖光校区2026届毕业生户籍迁出信息统计表
党委保卫部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