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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湖光校区违规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时间:2026-06-22

编辑:保卫部

作者:邓世杰

审核:袁仁广

来源:保卫部(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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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湖光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已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启用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未安装电子识别标签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进出校园及禁止在校内通行。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行清理

不符合申领电子识别标签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的车主,请务必于2026年7月5日前,将车辆自行清理出校园。

二、逾期处理

自2026年7月6日起,保卫部将常态化对停放在校园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对于未安装电子识别标签的违规车辆,学校在完成拍照、登记等手续后,拖移至车辆停放点集中保管。

若需认领车辆,车主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购买凭证或相关证明,到保卫部治安科(行政楼118)签署承诺书后,办理认领手续并将车辆驶离校园。

对无人认领的车辆,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按废弃车辆进行处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主承担。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及时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及管理范围内的第三方服务人员,督促相关人员按期完成车辆清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广东海洋大学保卫部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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